【一】房地产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五)
房地产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五)
1一般规则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人才竞争机制,维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及主要内容
2.1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
2.2 员工辞职主要内容:
2.2.1辞职:因个人原因辞职;
2.2.2解雇(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或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2.2.3违纪解雇: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符合解雇条件,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2.2.4自动辞职:员工无故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旷工超过5天,辞职自动生效;
2.2.5 下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下架条件的,该申请将被下架。
2.2.6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出现解除合同条件。
3 辞职程序
3.1 辞职:
3.1.1 离职人员应到人力资源部提出《辞职报告表》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申请。
3.1.2 对于辞职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当留用并进行辞职面谈。如果员工仍坚持辞职,其申请将获得批准。
3.1.3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3.1.4 人力资源部按管理权限审批。
3.1.5人力资源部通知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知申请人办理辞职手续。
3.2 解雇(终止劳动合同)
3.2.1 部门负责人应当提交解雇员工的书面报告,并附上事实材料报上级主管批准。
3.2.2人力资源部核实相关事实并与员工本人进行沟通。
3.2.3 人力资源部按管理权限审批。
3.2.4 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当通知被辞退人员办理辞职手续。
3.3 违纪开除
3.3.1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违纪解雇的书面报告,并附有员工严重违纪事实的书面材料;
3.3.2人力资源部核实相关事实并与员工沟通;
3.3.3 人力资源部按管理权限审批。
3.3.4 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违纪辞退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知被违纪辞退人员完成辞职手续。
3.4 自动辞职
3.4.1部门负责人应提交员工缺勤的书面材料;
3.4.2 人力资源部核实相关事实
3.4.3 人力资源部按照管理规定,员工自愿辞职。
3.5去除:
3.5.1部门负责人应提交员工解聘书面材料;
3.5.2人力资源部核实相关事实;
3.5.3 人力资源部对符合解除条件的员工按照管理规定予以解除;
3.5.4 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辞退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知被辞退员工办理辞职手续。
3.6 劳动合同终止:
3.6.1合同一方在合同期满后不与另一方续订合同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一周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3.6.2 合同期满后,员工应当办理辞职手续。
4 辞职手续
4.1员工持《离职员工交接表》到各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完成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4.2 转账内容及截止时间:
4.2.1工作交接:在原位置保存和处理的账簿、文件(包括公司规定、技术资料、图纸)等应在《离职员工交接表》中列出并移交给指定的替代人员或相关部门。并对应做而未做的事项进行明确说明(技术资料、图纸等提交数据保管单位签字);
4.2.2物品交接:餐卡、员工卡、文具等物品交相关部门人员;
4.2.3 交接期2天;
4.3 辞职员工办理辞职交接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指定接替人员接收辞职报告。如尚未确定接替者,应先临时指定临时人员办理接待工作,待确定人选后再移交;无人接手的,由部门临时负责。人们自己接收它。
4.4 每位员工列出的调动清单应由直接负责人详细审核,发现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纠正;如果辞职员工正式离开公司后,发现财务和信息尚未归还或应收外部公司存在债务。逾期不清理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追究。
4.5 完成各项交接手续后才能领取工资。工资结算如下:
4.5.1 合同期满前辞职者,发给辞职批准之日止的工资,无任何补贴。合同违约金、培训费及其他扣除金额按照合同规定办理。
4.5.2 未按合同规定提前辞职的,按照未提前辞职天数的日工资总额向公司给予补偿;
4.5.3 自愿离开公司及未按规定办理辞职交接手续的,不予结算工资。对于因公司财务交接不清而主动离职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考虑是否采取法律措施。
4.5.4 正常辞退人员,除正常工资外,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补贴。
4.5.5 因违纪被开除、撤职的,不予经济补偿。
5 辞职责任
5.1部门交接时与离职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如交接不清,给公司或业务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交接部门承担。
5.2 离职者因自身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应当赔偿公司,公司有权向离职者要求赔偿。
6 员工办完辞职手续后,公司将开具《离职证明》或《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安排员工在30天内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7 辞职公告:
7.1员工辞职前,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网发布通知,告知员工辞职时间、交接安排、离职情况
工作原因。
8本规定自2022年5月起施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
附件:《辞职报告》
《离职员工交接表》
人力资源部
2022 年 4 月 15 日
【二】K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l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证员工辞职时工作岗位能够明确转移,以便继任者能够完全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办理我公司员工辞职手续。
3 离职管理
3, 1 辞职
3, 1, 1 员工因故辞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附件1),并按照《分层负责办法》的审批权限报批。
3,1,2 公司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3, 1, 3 试用期员工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应提前7天提出辞职申请。
3, 2 开除、开除
3, 2, 1 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其直接主管填写《奖惩申请单》表并提交后,该员工将被解雇。
3,2,2 员工未经批准离开公司的,视为自动辞职,并予以开除出公司。
3、2、3有关解雇条款按照《员工奖惩办法》执行。
3, 3 退休
员工符合退休条件时,可自动申请或命令退休。退休规定另行制定。
4 交接与监督
4.1 员工获准辞职或解聘时,人力资源部应出具《离职通知书》(附件2)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2 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三份(附件3),并由转让方和主管签字盖章。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持有转让清单一份,并送人事部备查一份。
4, 3 转学事宜
4、2、1 现金、有价证券、会计凭证
4、2、2 原材料、物业设备、器具、公章
4、2、3 法规、技术文件、业务等相关资料
4,2,4 其他待完成的任务
4、3监督
4、3、1 副科长以上监事及相当人员,受科(副)主任或厂(副)主任监督。但在特殊情况下,总经理仍会指定专人协助监督。
4、3、2 班组长以下的同级人员,受直接主管领导。
5 其他: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人力资源部将按照《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解除、保险退保、工资结算等相关手续。
6 管理
6。 1 员工辞职时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必要时还需承担法律责任。
6.2 对于因违纪被辞退、开除的员工,公司不会提前通知或给予任何补偿。
6.3 通知期内,相关员工故意旷工或未尽其所能履行职责,或因未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履行其经济责任。
6.4 转让方在离开公司后6个月内被发现有亏损、欺诈、非法经营等行为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主管人员未报告情况或者故意过失的,依法给予连带处罚。
7。补充规定
7.1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这同样适用于修订。
7, 2 参考文档
《员工奖惩办法》
7, 3 附件名称:
附件1:员工辞职申请表
附件2:辞职通知书
附件3:调拨库存
【第三部分】公司员工离职及内部调动管理及操作流程
公司员工离职及内部调动管理及操作流程
1。目的
规范员工辞职、内部调动的审批和程序,确保员工辞职、内部调动的质量。
2。职责
1。就业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辞职、内部调动申请。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辞职、内部调动的审核和处理。
3。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员工辞职和内部调动。
3。程序要点
1。员工辞职
(1)员工辞职包括辞职、自愿辞职、劝说、辞退四种形式:
a) 辞职:员工按照《劳动法》及公司相关标准作业程序,向公司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公司同意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内的员工无需提前通知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须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并按《劳动合同》给予补偿。如果员工要求,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b) 自动辞职: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连续旷工超过3天(含)以上,视为自动辞职。对于自愿辞职者,公司将不结算工资或提供《离职证明》,并保留追究期间相关责任的权利。
c) 解雇:是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和公司的《行政奖罚运作程序》,向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劳动合同》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如果员工要求,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d) 解雇:因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行政奖罚运作程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公司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标准操作流程,向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种行为。公司不会向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提供除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如果员工要求,公司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2)员工辞职提案及审核:
a) 辞职提案:
--用工部门负责人根据《行政奖罚运作程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辞退或解雇员工申请书,并附上《奖罚单》;
--员工连续缺勤三天,用人部门应在员工连续缺勤第四天的《行政奖罚运作程序》的基础上,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自愿辞职报告,并附上《奖罚单》;因部门未能及时报告员工,员工自愿辞职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告的,公司经济损失将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承担;
--员工向用人部门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辞职申请。
b) 用人部门审核:
--员工/用人部门提出辞职,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离职表》(一式两份)。员工应按照表格要求填写辞职原因、申请辞职时间等。用人部门负责人应当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事部门。(3)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人力资源部收到《员工离职表》后,将在一天内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审核,然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a) 解雇、辞退、自愿辞职的审核:根据《行政奖罚运作程序》相关规定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如有《奖罚单》附件,按正常程序办理辞职;
--如果没有《奖罚单》附件,请按《行政奖罚运作程序》处理。
b) 员工辞职审核: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无法帮助解决的,应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如果员工因上述情况以外的原因提出辞职,公司人力资源部应首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按《员工抽诉与行政复议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于一日内给出审批意见。
(5)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公司总经理的审批意见通知用人部门。
(六)用人部门通知员工按照批准的辞职日期办理辞职手续。
(7)离职员工应于批准当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批准的《员工离职表》。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当告知员工辞职程序。
(8)辞职人员应按下列程序办理辞职手续:
a) 离职人员应按照《工作交接表》的规定将工作交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并监督交接。交接无误后,指定接替离职员工工作的人员在《员工离职表》的“部门工作交接”栏上签字。如有数据丢失,将按本公司相关程序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备注’栏内;
b) 退休员工仓库归还工作服和工具。仓管员在‘仓库栏’签字确认。如有遗失或异常损坏,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扣除项目将记录在《员工离职表》的“备注”栏中;
c) 离职员工到财务部清偿债务,财务部相关人员在《员工离职表》“财务部”栏签字确认;
d) 离职员工应将办公用品、交通、通讯等工具及钥匙归还行政部。行政部相关人员在“行政部”栏签字确认,并将扣除项目记录在《员工离职表》;
的“备注”栏e) 离职人员应将《员工手册》、工牌、考勤卡、《加班单》交回公司人力资源部,然后回到宿舍等待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前往财务部门领取工资:
--丢失扣除50元《员工手册》;
--丢失钥匙扣5元/把;
--丢失工牌扣10元;
--考勤卡和《加班单》丢失,部门将根据考勤卡记录补发考勤卡,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9)工资结算:
?b) 公司人力资源部文员将离职员工的餐费和其他部门扣除的费用从其工资中一次性扣除(计算公式为:实际金额=工资标准+加班费-餐费扣除考勤-其他扣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员分别在《员工离职表》中的“公司人力资源部”栏、“考勤计算”栏、“工资计算”栏签字确认,并上报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
c) 公司人事经理审核:
?--如发现问题,公司人事部业务员再次处理。
(10)公司财务部审核《现金支出证明单》及《员工离职表》:
a) 审核无误后,在《现金支出证明单》‘审核’栏签字,提交总经理批准;
b) 如发现问题,退回公司人力资源部重新处理。
(11)公司总经理审核《员工离职单》和《现金支出证明单》:审核无误后,公司财务部收回并准备现金支付,并退回第一联 到公司人事部;审核发现如有错误,将及时纠正,并在当月绩效考核中相关项目扣分,如有损失按价赔偿。
(12)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离职人员到公司财务部领取工资并离开公司。
(十三)自愿离职人员的离职手续,由用人部门指定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办理。自愿离职人员将不予结算工资,公司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2。员工内部调动
(1)员工内部调动。由用人部门内部调动员工。用人部门只需办理用人部门内部的工作交接,这里不再详述。调动同时涉及加薪的,应当按规定同时办理。
(2) 辞职提案:
a) 调动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内部调动申请;
b) 调动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内部调动申请;
c) 申请调动的员工应根据自身情况向用人部门提出内部辞职申请;
d) 申请调动的员工应根据自身情况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内部调动申请。
(3)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提供《员工调动表》。
(4)转部门审核:
a) 向转(入)部门提出调动请求的,由调动部门主动联系接收单位或受委托公司人事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调动(传入)部门及意见;
b) 如果员工要求调动,员工应主动联系接受单位或委托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与公司联系。转让部门同意转让后签字。调动部门不同意员工调动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5)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a) 被调动的员工如有接收单位,可签署同意调动,然后按正常调动程序办理;
b) 若尚无接收单位,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将情况反馈给调动部门,并申请员工调动。只有找到接收单位后才能遵循正常程序;
c) 如果调动部门没有合适的人选或公司HR部门无法推荐合适的人选,公司HR部门应将情况反馈给调动的部门,直至找到合适的人选,然后正常程序即可被跟随;
d) 一般情况下,转帐周期设定为下个月的1号。若因工作不便而调动至次月1日,也可与调动部门及被调动部门协商后批准。
(6)审批:部门间调动的,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按正常程序办理;
(7)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总经理的审批意见通知调动部门、接收单位及调动员工。
(8)调动的员工应按批准的调动日期办理交接工作:部门之间调动的,只需办理工作交接;
(9)内部调动人员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以下手续:
a) 归还工牌、考勤卡《加班单》,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b)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内调员工发放调入单位钥匙和工作证,在原考勤卡上注明调动日期《加班单》,并在“备注”栏中记录餐费《员工调职表》;
c) 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内部调动员工熟悉调动单位的报到、食堂、宿舍地点;
d) 月底,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内部调动员工的工资及扣减情况报公司财务部进行工资计算和支付。
(10)工资计算:
a) 所有员工内部调动,其工资费用计入接收单位月工资成本;
b) 涉及工作调动、薪资调整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11)公司人事记录:
a) 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在《员工花名册》登记员工调动情况,注明员工调动的部门、调动时间,并在原部门注销;
b) 公司人力资源部文员在接收部门《员工花名册》登记员工调动情况,注明工作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职称、入职时间、调岗、工资等;
c) 将调动员工的人事档案移交接收部门保存。
3。员工离职、内部调动的管理流程作为上述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4。记录
1、《员工离职表》
2、《工作交接表》
【第四部分】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每个运营公司都会有员工的加入或离职,必须制定相应的正式制度才能进行更有效的管理。以下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1.0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保障公司及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因任何原因离职的,均按本制度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
3.0内容
3.1 辞职类别和定义
3.1.1劳动合同的终止
3.1.1.1辞职:是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解雇:是指员工在任职期间表现不合格或者工作表现、知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雇佣关系。或因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等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雇员工:
a。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能力较差、表现不佳的。
b。患有非因工作造成的疾病或非因工作造成的伤害。医疗期满后,医疗部门确认该人身体不适,不能继续工作。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调动到其他岗位的。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调动其他岗位。
e。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实需要裁员。
g。试用期过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感和主动性,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人。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1.1.3解雇:是指员工在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公司可以随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解雇员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雇员工: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徇私舞弊、贪污腐败或者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给公司利益或者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违法被拘留、劳动教养、逮捕、判刑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
e。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造成公司损失的。
f。一年内受过三次记大过处分的。
g。其他违反公司开除规定的行为。
h,或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1.1.4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合同期内未经公司授权擅自离职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视员工主动辞职,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a。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7个工作日,并受到警告无效的。
b。未办理正式辞职手续而离职的。
c。已申请辞职但未办理辞职交接手续而离开公司的人员。
3.1.2 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3.1.2.1公司提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3.1.2.2员工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员工在合同期满后不愿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3.2 辞职程序
3.2.1 提交辞职申请
申请辞职,员工必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试用期内必须提前7天通知公司)。辞职手续须经公司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否则,每次提前一天离职,都会从你的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
3.2.2 批准辞职申请
3.2.2.1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必须积极与员工就辞职申请进行沟通,努力留住表现良好的员工,并探索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福利的可能性。 。
3.2.2.2 沟通不成的,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提出员工辞职申请初步批准,并报行政部审核。
3.2.2.3行政部门有责任与离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的,由行政部门签字同意辞职。
3.2.2.4《员工离职申请表》最终批准后,由行政部保存,并将批准结果通知离职员工的直接主管。直接主管根据审批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宜,并安排员工在辞职当日到行政部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3.3 解雇程序
3.3.1 提交辞退申请
3.3.1.1 公司辞退员工时,原则上由直属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非因员工疏忽而解雇的,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被解雇的员工。但必要时,必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3.3.1.2 辞退员工时,直属部门负责人必须约见被辞退员工,明确、清楚地告知其辞退原因,并负责回答其与辞退有关的问题。行政部门可以陪同,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3.3.2 辞退申请的批准须先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然后由部门经理、行政部门、副总裁、总经理签署。
3.4 解雇程序
3.4.1 提交开除申请
公司解雇员工时,由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被解雇员工。
3.4.2 开除申请的批准须先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然后由部门经理、行政部门、副总裁、总经理签署。
3.5 自动辞职程序
3.5.1 员工未经事先通知而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于当日向行政部门报告。
3.5.2 员工自愿提出自愿离开公司的,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直属单位主管签字后,员工可到行政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方可离厂。
3.6 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3.6.1公司提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时,行政部门应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将合同期满需要续订的人员名单报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安排续签事宜,或提前1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辞职手续按照辞退程序办理。
3.6.2员工提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公司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否则,每次提前一天离职,都会从你的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相关辞职手续按照辞职程序办理。
3.7 辞职面试
3.7.1员工辞职时,部门负责人或者直接上级必须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请其他人员协助。完成下列对话:
a。审核文件信息权属,核实控制情况;
b。审视他们对公司秘密的了解程度;
c。回顾自己的管理工作、进展和作用;
d。明确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e。有权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代表公司离职的具体日期。
f。记录离职面谈清单,由员工和面谈负责人签字,分别保存在公司和员工档案中。
3.7.2 员工辞职时,行政部门应与辞职人员进行谈话,谈话内容应完成以下内容:
a。了解员工自加入公司以来的工作表现;
b。回答员工可能提出的问题;
c。征求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3.7.3 离职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公司要求的面谈,否则将受到处罚。
3.8 辞职与交接
3.8.1工作交接:指将我所办理的全部工作及我保管的各类与工作有关的资料移交给我的直属上级指定的人,并要求移交人在上签字确认 交接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3.8.1.1 公司各种内部文件;
3.8.1.2 管理工作详细说明;
3.8.1.3《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包括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3.8.1.4 原始培训材料;
3.8.1.5 公司技术资料或与职位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3.8.1.6 项目工作状态描述,包括:
a。项目计划;
b。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c。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d。其他项目相关情况的详细说明。
3.8.1.7 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3.8.1.8 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
3.8.2物品交接: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使用的所有物品交接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3.8.2.1 将收到的办公用品退回行政部;
3.8.2.2 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
3.8.2.3 各类按键;
3.8.2.4 借阅图书资料;
3.8.2.5各种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存储工具等)。
3.8.3 付款转账
3.8.3.1 将各类项目、业务、个人贷款等事宜移交给财务部门。
3.8.3.2 将办理的商务合同(协议)移交给总经理或行政部门。
3.8.4 以上所有交接均须经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确认,经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视为完成。
3.8.5 当办理离职手续时丢失某些文件或信息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3.8.5.1 文件丢失且相关部门已备案的,可以复印。
3.8.5.2 文件丢失且未在其他部门备案的,转让方将召回文件内容,并将召回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移交丢失的证件。否则,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文件丢失且无法找回,后果由个人承担。根据文件的重要性,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高级管理层将确定转让方应承担的经济补偿金额。
3.8.5.3 如果物品或书籍丢失,将根据物品和书籍的记录价格,按照本系统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记录价格的物品和书籍,将根据当前最高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3.8.6相关部门签字
3.8.6.1相关部门负责人需审核本部门及离职员工的相关工作、事项、文件。
3.8.6.2 办理交接手续时,如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值班,相关部门负责人可致电相关部门负责人,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收费。批准后,有关部门负责人可以指定代理人代为签字。
3.8.6.3 员工辞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的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要本着对公司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检查、审查涉及离职员工及其部门的工作事项;若发现有关部门不负责任、敷衍、出现问题的,公司将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加倍赔偿。
3.8.7 离职人员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完成交接手续。
3.8.8 离职员工未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公司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法律责任。
3.9 离职处理
3.9.1 结算条件:所有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3.9.2结算部:离职人员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进行。
3.9.3 结算项目
3.9.3.1违约金:因辞退、开除、主动辞职、违约辞职等原因产生的违约金,由行政部门按照违约金条款计算:
a、《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前违约金;
b。其他违约金。
3.9.3.2 补偿
a。物品丢失赔偿:1000元以下的物品按照物品原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1000元以上的物品按照使用寿命折旧后的余额进行补偿。
b。培训损失补偿:培训费×合同未到期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按有关规定执行。
3.9.3.3 工资
3.9.3.3.1 属于辞退、开除等情形的辞职员工,在办理好辞职手续并完成工作交接后,扣除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欠费、行政罚款、水电费或经济补偿后员工的过失等。所有应得的工资都可以结算和支付。
3.9.3.3.2 属于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办理好离职手续并完成工作交接后,可办理离职手续,并扣除因员工原因造成的欠费、行政罚款、水电费或经济补偿金。离职当月前一个月未结算的工资将按规定支付,辞职当月的工资及其他事项将在辞职后第一个工资结算日结算并支付。如果您无法亲自办理,可以委托公司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办理离职手续时填写《工资结算委托书》。
3.9.3.3.3 对于未办理辞职手续并完成工作交接的人员,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至全部手续办理完毕。
3.9.3.3.4辞职违约金:员工未按要求提前提出辞职申请的,扣除相应工作日的基本工资作为离职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辞职违约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的日历天内的工作日数×日基本工资
3.9.3.3.5 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并要求提前办理辞职手续,经部门(单位)主管和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收取相应的代理费。扣除预付款日期中包含的工作日。通知金及应扣除的辞职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辞职违约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的日历天内的工作日天数-允许提前辞职的天数内的工作日天数)×日基本工资
3.9.3.3.6 员工申请提前辞职,部门负责人根据客观情况主动同意员工提前办理辞职手续,并报行政部门办理批准后,不扣除辞职罚金。
3.9.3.3.7 离职员工应扣除离职违约金的基本工资天数由行政部在《员工离职申请表》中明确注明,财务部根据情况扣除相应基本工资结算期间的天数。
3.9.3.4工程损失赔偿:项目开发商违约辞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的,公司应赔偿工程损失。
3.9.3.5 公司应付给职工的其他款项。
3.9.3.6 公司贷款和雇员应付的扣除额。
3.9.4 员工应缴纳和扣除的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的,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办理相关手续。
3.10 其他事项
3.10.1被辞退、开除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根据实际需要,行政部门可以派保安或其他人员全程监督
3.10.2 员工办理完住宿退房手续后,宿舍管理员填写相应信息《员工离职申请表》。财务部才能结算工资,然后通知值班保安检查并放行行李。
3.10.3 离职员工离厂时间:原则上,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所有离职手续,并于当天离厂。特殊情况需继续在公司住宿的,须在办理手续时向行政部门提出要求,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批准,但仅限一晚,并必须在次日13:00前离厂。特殊情况需延长食宿时间的,须报副总经理批准。
3.11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施行,变更亦同。
【第五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制度(三)
1、目的:规范公司与离职员工之间的离职处理活动,方便工作交接,有利于公司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不陷入辞职纠纷,提高公司员工的离职率。公司的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辞职(辞职、解聘)。
3。操作流程
1、辞职程序:
①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操作层员工应提前半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管理层员工应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试用期间的人员认为工作不适合自己的期望,须提前三天提交辞职申请书。辞职申请提交其部门经理或上级领导审批。上岗少于5天(包括5天),个人提出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②部门经理在收到辞职申请后当天,安排时间与其沟通、面谈,掌握其辞职原因及心态,妥善解决提出的问题或困难,努力挽留。如若无法挽留,要征询其对公司的建议或意见,同时报总办,由总办视情况决定是否与其面谈,管理层员工要报总经理,总经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面谈或派品质部面谈或落实情况。
③员工提交的辞职申请按审批权限获准,操作层员工由部门经理、品质部、总办获准;管理层员工要经总经理批准。
④员工辞职获准后,应到总办领取《员工离职手续单》并由相关部门填写,做好交接工作,需交接物品:
a本部门:文件资料交接、工作交接;
b仓库:工作用品、物品、工具、设备;
c总办:工资结算、人事关系办理、档案调转、统筹转移;
d财务部:借款、票据、工资及统筹等;
e各部门手续填写完毕后把此手续单送交总办存档。
2、解聘
①公司用人倡导优胜劣汰,对于不适应公司发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解聘。
②试用期内,员工不适应岗位工作,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解聘。
③解聘员工由部门经理及公司总办考核讨论后予以决定,报知总经理。
④主管以上人员的解聘由公司总经理获准后执行。
⑤员工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参照《奖惩条例》中有关除名的情节),公司将予以解聘:
a随公司发展,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经岗位调整或培训后,仍不能适应工作者;
b违反考勤纪律,月内无故迟到、早退5次(含5次),经批评教育无效者;月内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经批评教育无效者;
c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经批评教育无效者;
d玩忽职守,工作自由散漫,不负责任,影响公司团结,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e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给公司形象、声誉造成极大损害者;
f违犯工作纪律,多次教育批评无效者;
g在其他单位有兼职者;
h工作时间利用工具、设备、名誉做私活者;
i身体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长期请病假,无法正常上班者;
j泄露公司重要商业机密,给公司经济,名誉造成重大损失者;
k触犯国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批捕者。
①决定解聘的员工由部门经理写明解聘原因报总办,经总办或总经理批准,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同辞职)。
四、相关规定
1、凡不按公司离职规定程序而离职者,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离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及时交接相关工作,否则由其承担损失后果。
3、离职人员在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毕前应继续坚持岗位,正常上班,否则按旷工记录考勤。
【第6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五)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离职的相关程序,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三、术语和定义
1.离职
指公司与员工双方因某种原因终止聘任关系,根据不同的原因,离职可分为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开除等七类情况。
1.1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指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内,公司与员工任何一方提出解 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2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指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合约期满后,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1.3辞职: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4辞退: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5自动离职:指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的情况。
1.6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7开除:指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中予以开除的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四、职责划分
1.综合服务部负责离职面谈、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2.各职能部门配合综合服务部进行离职面谈、离职手续办理工作。
五、程序和内容
(一)试用期员工离职处理办法
1.试用期内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1.1员工所在部门应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根据员工转正的有关规定,完成对新员工的转正评估和考核;如果转正评估或考核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所在部门应及时与综合服务部进行沟通,如需要终止试用的,应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1.2员工的直接上级应与综合服务部一同对其进行离职面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包括试用期内的工作意见。
1.3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2.1员工本人应填写《离职申请和审批表》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和试用期的工作意见,并及时上报综合服务部;
2.2综合服务部在收到员工离职的申请后,要及时安排与拟离职员工的面谈,在了解员工真实离职原因后,应视情予以挽留;
2.3如员工坚持离职,则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1.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
1.1员工所在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45天,根据对该员工的考核结果或公司业务调整的需要,确定是否与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将意见上报综合服务部;
1.2综合服务部经与用人部门沟通,并报主管上级批准后,应向员工签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
1.3通知单发出后,员工的直接上级应与综合服务部一同对其进行离职面谈,说明不续签的理由,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包括工作意见;
1.4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
2.1同'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三)辞职
1.辞职条件
1.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享有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应至少在离职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
2.辞职的处理方法
2.1同'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四)辞退
1.辞退处理方法
1.1对于需要进行辞退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员工辞退建议表》的相关要求提交辞退建议和相关材料;
1.2接到部门负责人提交的辞退建议后,综合服务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是否满足辞退条件,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和用人部门。如遇有重大或事实不易认定的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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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根据辞退原因、结合员工实际业绩表现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与综合服务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向员工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并听取员工意见;
1.5综合服务部在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以便于这些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1.6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五)自动离职
1.自动离职的员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有权利向该员工追索因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于因员工在任职期间的行为或由于工作交接不完整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损害的,公司有权利向该员工追索因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经员工和所在部门、综合服务部的平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并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七)开除
因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中予以开除的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限期办理离职手续。对于违法违纪情节严重者,公司将送交执法机关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六、员工离职交接程序
1.员工正式离职前必须按照《员工离职交接单》内的各项内容,逐项办理交接。
1.1工作移交
1.11员工离职前应提前准备工作移交文档,并与指定的工作移交人办理工作移交。员工离职前应准备的工作移交文档包括:
1.111员工执行的主要工作任务事项说明,主要工作流程、对外联络协调关系说明等,其明细程度以便于工作接手人据此迅速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为准。
1.112员工保管的书面公司文件、合同、商务资料、业务资料、技术文档及移交清单。
1.113相关电子文件及存放说明。
1.12员工完成工作移交文档并办理工作事项交接及工作文件交接事宜后,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其《员工离职交接单》工作移交项目下,书面签署交接完毕证明意见。
1.2资产移交
1.21员工应对其保管和使用的办公车辆、办公家具、办公电脑及设备、通讯设备、耐用办公文具、办公耗材、图书、电子资料、公司钥匙、出入证、停车证等物品编制详细的资产移交清单目录;
1.22综合服务部依据移交清单和此前员工领用资产时办理的登记记录,逐项盘点核定员工保管资产并办理移交管理和领用管理变更登记;
1.23员工领用资产移交核对无误,则由综合服务部在《员工离职交接单》资产移交项目下,书面签署交接完毕证明意见。如员工领用资产出现缺损,则综合服务部应先与员工依据公司资产清核管理办法,办理资产缺损申报登记,如确定资产缺损责任由员工承担,则应由综合服务部出具资产缺损赔偿通知,发给员工和财务部,由财务部在财务结算时进行扣缴。
1.3财务结算
1.31员工离职前应将其任职期间因公费用依程序报销,并结清个人现金借款、支票领用结算等事项。员工同时应完成其执行工作职责承担的款项追缴、发票追缴等财务工作事项,无法当时完成的应明确列明相关事项并加以说明,以便财务部统一管理并委托他人办理;
1.32员工办理完毕个人财务事项结算,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在其《员工离职交接单》财务结算栏目下签署结清证明意见;
1.33担任公司重要岗位或承担公司重要工作的员工,应公司财务经理要求,可以对其执行的财务事项进行离职内部财务审计,审计无异议后经财务经理签署财务结算完成证明意见。
1.4薪资及补偿金结算
1.41综合服务部审核《员工离职交接单》上各项交接工作完成无误后,向离职员工说明劳资结算情况以及社会保险转出等事宜,并由综合服务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劳资交接项下签署确认意见;
1.42综合服务部向财务部发出员工薪资及补偿金结算通知,财务部依据离职审批批准的薪资结算日和补偿金发放办法,依财务规定流程发放薪资及补偿金;
1.43员工未办理完毕离职交接事项不得发放薪资及补偿金;
1.44财务部发放离职员工薪资和补偿金后,应通知综合服务部,并由财务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薪资及补偿金结算项目下签署结清意见;
1.45员工离职时应在《员工离职交接单》上填报真实有效的离职后联络方法,以便公司就员工原负责工作或交接事项与员工联络。
七、附则
1.本制度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7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转岗内部调职规程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转岗(内部调职)规程
1、目的
规范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审批及手续办理程序,确保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以下所有员工的离职及内部调职工作。
3、职责
3.1、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提出本部门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申请及
审核工作。
3.2、综合部/人事部负责员工的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复核及手续办理。
3.3、总经理负责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审批。
4、规程
4.1、员工离职
4.1.1、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自动离职、劝退、解雇四种形式:
a)辞职: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公司有关标准作业规程向公司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关系并经公司同意的一种行为。一般试用期员工无须提前通知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并按劳动合同予以补偿。如员工要求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b) 自动离职: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人员,公司一律不结算薪金,不提供离职证明,并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c) 劝退:是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公司行政奖罚制度向员工书面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劳动合同进行一定补偿的一种行为。如员工有要求,可提供离职证明。
d)解雇: 是因为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行政奖罚制度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不良影响,公司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标准作业规程向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经公司解雇的员工,公司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如员工要求,公司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4.1.2、员工离职的提出与审核:
a)离职的提出:
用人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行政奖罚制度向人事部提出劝退、解雇员工申请并将奖罚单附后;员工连续旷工3天,由用人部门于员工连续旷工第四日依据公司行政奖罚制度向人事部提出该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并将奖罚单附后;因部门没能及时将员工自动离职情况报告人事部而引起公司经济损失由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承担;员工向用人部门或综合部/人事部提出辞职申请。
b)用人部门审核:
辞职,由员工/用人部门向人事部索取《员工离职表》(一式两份),员工按表格要求填写离职原因、申请离职时间等项目,用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报综合部/人事部。劝退、解雇、自动离职,由用人部门依据公司行政奖罚制度向综合部/人事部索取《员工离职表》,按表格要求填写,用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将奖罚单附后报综合部/人事部。
4.1.3、综合部/人事部复核。综合部/人事部接到《员工离职表》后在一日内按以下方式进行复核,然后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a)劝退、解雇、自动离职工作的复核:依据公司行政奖罚制度有关规定、员工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复核:
有奖罚单附件的,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没有罚单附件的,按行政奖罚管理制度处理。
b)员工辞职工作的复核:员工因个人私人原因提出辞职,公司又不能帮助解决的,综合部/人事部应予以批准;如员工因上述条件以外的原因提出辞职的,综合部/人事部应先予调解,调解无效的,按公司有关员工投诉及行政复议规定处理。
4.1.4、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一日内给出审批意见。
4.1.5、综合部/人事部将总经理审批意见通知用人管理处/部门。
4.1.6、用人部门按批准的离职日期通知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4.1.7、离职员工于批准离职当日到综合部/人事部领回经审批的《员工离职表》,综合部/人事部应告诉员工办理离职的程序。
4.1.8、离职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a)离职人员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按《工作交接表》进行工作交接,并予以监督。交接无误后,接管离职人员工作的指定人员在《员工离职表》的'部门工作交接'栏签名,如有资料丢失,按公司有关标准作业规程予以处理,并将结果记录在'备注'栏;
b)离职人员到仓库退还工衣、工具。仓管员在'仓库栏'签名确认,如有丢失或不正常损坏,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扣款项目记录在,员工离职表的'备注'栏;
c)离职员工到财务部结清欠款,财务部有关人员在,《员工离职表》的'财务部'栏内签名确认;
d)离职员工到综合部/行政部结算电话费及退还办公用品、交通、通讯等工具及钥匙、饭卡,综合部/行政办有关人员在'行政部'栏签名确认,并将扣款项目记录在员工离职表的'备注'栏;
e)离职人员到综合部/人事部交还〈员工手册〉、工牌、考勤卡等后,等综合部/人事部通知后,到有关部门领取工资:
'丢失员工手册的扣款 元;
'丢失钥匙的扣款 元/条;
'丢失员工牌的扣款 元
'丢失饭卡的按离职日期前全餐处理;
'丢失考勤卡的由部门根据考勤记录予以补签考勤,经综合部/人事部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4.1.9工资结算:
a)综合部/人事部有关人员依据公司的离职人员结算制度,结算离职员工的伙食费、水电费,并记录在〈员工离职表〉的备注栏;
b)综合部/人事部有关人员将离职员工的伙食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其他扣款项目,在其工资内一次扣除(计算公式为:实发金额=工资标准+加班费-考勤应扣-伙食费-水电费-电话费-其他扣款),综合部/人事部有关人员在〈员工离职表〉中人事部栏、考勤计算栏、工资计算栏分别予以签名确认后,报综合部/人事部负责人审核;
c)综合部/人事部负责人审核:
审核无误后,在现金支付单上填写支付工资数目并签字确认,将员工离职表及其相关单据一起报财务部审核;发现问题,由综合部/人事部有关人员重新办理。
4.1.11总经理对〈员工离职表〉及现金支付单予以复审:审核无误后由财务部取回做好现金支付准备,并将〈员工离职表〉第一联反还综合部/人事部;审核发现有误及时纠正,并在当月绩效考评相关项目中予以扣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4.1.12综合部/人事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退宿手续后,去财务部领取工资离开公司。
4.1.13自动离职人员离职手续由用人部门指定人员依照以上条款办理,自动离职人员一律不结算工资,公司并保
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4.2、员工内部调职
4.2.1、员工内部调职包括:
部门之间调动和管理处之间调动两种形式。用人部门内部调岗,由用人部门内部调配,只需用人部门内部办理工作交接即可。如调动工作同时涉及调薪,则按公司的转正/晋升/调薪规定制度同时办理。
4.2.2离职的提出:
a)调出部门依据部门工作情况向综合部/人事部提出内部调职申请;
b)调入部门依据部门工作情况向综合部/人事部提出内部调职申请;
c)申请调动的员工依据自身情况向用人部门提出内部调职的申请;
d)申请调动的员工依据自身情况向综合部/人事部提出内部调职的申请;
4.2.3、综合部/人事部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提供《员工调动表》。
4.2.4、调动部门审核:
a)调出(入)部门要求调动者,由调动部门主动联系接受单位或委托综合部/人事部联系,然后部门负责人在调出(入)部门及意见上签字确认;
b)员工要求调动者,由员工主动联系接受单位或委托综合部/人事部联系,调出部门同意调动后予以签字。如果调出部门不同意该员工调动,则不办理调动手续。
4.2.5、综合部/人事部复核:
a)调出员工有接收单位的,可予签名同意调动,然后按正常调动手续办理;
b)如暂无接收单位,综合部/人事部应将情况反馈给调出部门及申请调动员工,直至找到接收单位,方可按正常手续办理;
c)调入部门如无合适人选或综合部/人事部推荐不到合适人选,综合部/人事部应将情况反馈给调出部门,直至找到合适人选,方可按正常手续办理;
d)调出期一般情况下,定在次月的1日,因工作关系不便在次月1日调动的经与调出部门及调入部门协商后,也可予以批准。
4.2.6、审批:
a)属部门之间调动的须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按正常手续办理;
b)属管理处之间调动的,须经接收方管理处签名确认,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 按正常手续办理。
4.2.7、综合部/人事部将总经理的审批意见通知调动调出部门、接收单位及调动员工。
4.2.8、调动的员工按批准的调动日期办理交接:
a)部门之间调动,只须办理工作交接;
b)管理处之间调动的,还须办理以下手续:
'内部调职员工到仓库退还工衣、工具。仓管员在'仓库栏'签名确认,如有丢失或不正常损坏,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扣款项目记录在《员工调职表》的'备注'栏。
'内部调职员工到财务部结清欠款,财务部有关人员在《员工调职表》的'财务'栏内签名确认;
'内部调职员工到综合部/行政部结算电话费及办公用品、交通、通讯等工具及钥匙、饭卡,综合部行政负责人员在'行政栏'签名确认,并将扣款项目记录在《员工调职表》的'备注'栏。
4.2.9、内部调职人员到综合部/人事部办理以下手续:
a)退还工牌、考勤卡等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b)综合部/人事部为内部调职员工配发调入单位的钥匙、工牌、饭卡,在原考勤卡上注明调职日期,并将用餐费用记录在《员工调职表》的'备注'栏;
c)综合部/人事部引导内部调职员工熟悉调入单位的打卡、餐厅及宿舍位置;
d)综合部/人事部月底将内部调职员工工资及扣款情况报财务部计发工资。
4.2.10、工资计算:
a)所有员工的内部调职,其工资支出计入接收单位当月工资成本;
b)涉及调职且调薪的,按公司有关转正、晋升、降级、调薪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4.2.11、人事记录:
a)综合部/人事部有关人员将员工调动情况登记在员工花名册内,注明调往部门/管理处、调动时间,并在原部门/管理处注销;
b)综合部/人事部有关人员将调动人员情况登记在接收部门/管理处的员工花名册内,注明工作证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历、职称、入职时间、调动的职位、工资等内容;
c)将调动员工的人事档案转移到接收部门/管理处存放。
4.3、员工离职、内部调职管理工作的办理过程可作为以上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相关表格:
员工离职表
工作交接表
员工调动表
【第8篇】g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离职管理
3.1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
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
3.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式*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份,*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主管级以下员工,行政人事部当日结算薪资后,财务部予以发放。
5.4经理级以上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8日予以发放。
6.管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7.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7.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8.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
9.本办法自20*年*月*日起开始试行。